省教育厅第四督查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2014/11/03 12:00

     10月31日,以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尚朴为组长的省教育厅第四督查组一行7人来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个别谈话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特别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负总责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使用情况;信访受理和核查情况。
      汇报会前,校党委书记张小南会见了督查组一行,校党委副书记王小林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情况,党办、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办、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汇报会由校党委常委、校长办公室主任费凌主持。
      近年来,学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方面全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抓好自己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作风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包括严控“三公”经费,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公务用车和多占办公用房、“吃拿卡要”问题、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侵害师生利益行动和科研经费管理等八个方面;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师生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认真处理师生员工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做到办结率100%。
      听取学校情况汇报后,督查组一行仔细查阅了学校的相关资料,与干部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进行座谈,并到计财处通过网络查看相关账目和原始凭证。
      督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督查组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真正做到了改变工作作风。在肯定我校作风建设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我校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学校表示,将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检查和审计工作,防止公用经费挪作他用行为、防止损害师生利益行为发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密切联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