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

作者:2014/04/25 12:00

西华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

 

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廉洁校园为目标,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入手,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监督,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党风持续明显好转,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努力做到干部清正、学校清廉、政治清明。

二、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抓党风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章行为,切实维护党章权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等各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纪律教育和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办单位:党办、纪委、宣传部)

(二)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2、持续深入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修订《西华大学公务接待办法》等有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资产配置标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强化学校预算管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专项整治“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四风”突出问题。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严肃查处、通报和曝光违纪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监察处)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从严要求,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总载体,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突出解决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师生的问题,着力推动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办单位:党办、校办、纪委)

4、健全完善改进作风的制度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及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巡视监督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办单位:纪委)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5、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重视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建设网上举报平台,提倡实名举报,保护举报双方的合法权益。坚持重要信访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和信访件集体研究及批复制度。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信访件筛选分析制度和信访监督通知书、信访谈话制度,严格制订和执行信访工作规则、程序和信访工作人员守则。(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党办、监察处、校办)

6、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选人用人、招生、财务管理、基建、后勤、国资管理、大宗物资采购、资产经营、继续教育、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完善查办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

7、严肃查处发生在管理使用学科建设、科研经费等学校公共经费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行为、编造虚假合同和虚假预算的行为、违反规定转拨和转移经费的行为、购买和工作无关的设备(材料)以及用公共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的行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公共经费的行为、虚列(虚报)和冒领公共经费的行为、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的行为。(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等)

8、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倒查机制,对违规用人问题,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为开展倒查、问责追究提供依据。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师生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9、坚决查纠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民主评议和校风学风热线工作,深化“群众满意基层岗位(服务窗口)”评创工作。(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监察处、组织部)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0、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坚持和完善校、院(直属总支)两级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办单位:纪委、宣传部)

11、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校宣传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改革发展实践活动之中。在教职员工中开展好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健全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提倡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倡导并形成崇尚诚实劳动、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对“人、财、物”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引导职工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履行好职责和义务。(牵头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协办单位:纪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

12、在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使学生廉洁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使命教育,激发学生班级和个人积极性,推动学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牵头单位:学工部;协办单位:组织部、团委、各学院)

1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围绕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建立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制度机制,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史展览、学术论坛的作用,加大对西华精神的挖掘和研究,不断推进具有西华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研究工作,整合和利用学校廉政理论研究资源,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廉政理论研究成果。(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办单位:政治学院、纪委、学工部、工会、团委、科技处)

14、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学工、工会、团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办好反腐倡廉教育专栏和反腐倡廉网页,加强学校电视台廉政节目和影片的播放,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反馈和互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学工部、工会、团委)

(二)加强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建设

15、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认真抓好上级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推进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情分析、案件剖析、廉政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制度清理,形成较为完备、符合西华大学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工会)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16、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常委分工负责制等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牵头单位:纪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党办、校办、监察处、审计处)

17、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和规范行政监察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学校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围绕招生、考试、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研究制定行政问责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对财务预决算、基建工程项目、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大力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工作沟通机制,建立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公告制度。(牵头单位:监察处、审计处;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18、加强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校、院(部、处)两级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和细化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制定公开目录和指南,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主动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完善两级教代会制度、校情通报会制度、党委常委联系民主党派负责人制度、党委常委联系教授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办好书记校长信箱,做好信访工作,广泛听取和采纳师生员工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党办、工会;协办单位:校办、宣传部、统战部、离退休处、纪委、监察处)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9、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完善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务会、专题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专家咨询、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的制度。探索建立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牵头单位:党办、校办;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工会)

20、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继续教育、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大宗物质采购、资产经营、校园规划和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做到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错位或不到位,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途径和经验。(牵头单位:党办、校办;协办单位:校内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

21.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干部年终述职必须述廉。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校党委支持和保证纪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师生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学校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党办、校办;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

(二)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22.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上级纪委规定,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关规定,明晰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以及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和考察下一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监察处、党办、校办、组织部)

2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己。坚持和完善约谈制度,定期述职、汇报制度。健全纪委书记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深化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监察处)

(三)加强协同机制建设,增强工作合力

 24.建立健全协同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统筹反腐倡廉长期、中期、年度工作有机衔接、有序开展。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内审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牵头单位:党办、纪委;协办单位:有关单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

25.各部门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实施办法》部署的任务。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把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监察处、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